虽说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法律知识的宣传,但是仍然有许多人对法律方面的规定还是很茫然的,比如他们并不太清楚管制刑,对此有人会问适用重新划定管制刑的范围是什么?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
管制的刑期,是指从案件被审理后的判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期限。但并不只是按照判决书执行,对于判决前还存在羁押的情况时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折一定的刑期。对于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。
管制是属于刑事处罚措施的主刑之一,管制和拘役一样是属于比较轻的处罚措施,法院判决管制要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,犯罪嫌疑人要符合判处管制的条件,那么管制有哪几种分类?
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刑事处罚的措施是比较多的,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,主刑包括拘役、管制、有期徒刑等,而缓刑是一种刑事处罚缺席,不属于主刑和附加刑,那么缓刑能取代管制刑吗?
对于一些行政机关可以实施管制,并且管制也有一定的构成要素,很多人都不清楚。并且还将管制和拘役弄混淆,不清楚拘役在法律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。大家需要进行详细的了解,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
很多时候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人违法犯罪,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,并且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刑,如果是被判处管制应该怎样进行执行。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
在现实社会中,我们都知道什么是管制。但在判处管制的罪犯时,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,应当同工同酬。而实践中,管制也有具体的适用对象。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