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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制算不算前科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时间:2020-03-18

  管制是我国刑事处罚的措施之一,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,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服务,不需要到监狱服刑,但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,那么判处管制算不算是有前科?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

  管制算不算前科

  前科是指有犯罪记录的情形,所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,当事人是算有前科的,但有管制前科后再犯新罪的,是不会构成累犯的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  第三十八条 【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】管制的期限,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。

  判处管制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

 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

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处罚。

  第六十五条 【一般累犯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

  前款规定的期限,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。

  管制有哪些特征

 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:

  1.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,不剥夺其人身自由。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,不羁押在监狱、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,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,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,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。对罪犯不予关押,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。

  2.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,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。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、担任领导职务、外出经商、迁居等自由。

  3.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,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。

  根据《刑法修正案八》的规定: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:“判处管制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”

 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,修改为:“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。”

  也就是说,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,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,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。

 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,前科是指有犯罪记录的情形,所以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,当事人是算有前科的,但有管制前科后再犯新罪的,是不会构成累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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