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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如何处理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时间:2020-03-18

  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,而交通管理部门在特殊情形下,是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的,驾驶员要遵守交通管制的规定,那么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怎样何处理?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,一起来看看吧!

 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如何处理

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驾驶者违反交通管理部门临时交通管制规定,强行通知的,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并处行政拘留。

  相关法律规定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
 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,可以对机动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采取疏导、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等措施。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、大范围施工等情况,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,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,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。

 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:

  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
  (二)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;

  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  (四)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;

  (五)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  (六)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;

  (七)故意损毁、移动、涂改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;

  (八)非法拦截、扣留机动车辆,不听劝阻,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。

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 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相关法律知识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驾驶者违反交通管理部门临时交通管制规定,强行通知的,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并处行政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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